特训学校那里有劳动教育,2004年的时候曾经有几个少年,他们逃离学校,整天游手好闲,琢磨着想弄点钱,怎么弄呢?他们想一想说,我们年龄还小,在法律上18岁之前没有死刑,我们都不到18岁,所以我们就是杀人,法律也不会判我们死刑。于是,他们就策划了一起绑架杀人案。因为他们还小,所以他们选择的对象就是自己身边的同学。他们本来想鄉一个据说家里有点钱的孩子,当他们做好一切准备,到了校门口,却发现这个孩子的父亲开着车到门口等着他,他一出校门就上了父亲的车,他们没有绑架成功。
于是他们继续等待,这时候看到有一个孩子走了出来,这个孩子本来没有在他们策划之中,但是这四个孩子中有一个认识他,跟他是街坊,双方父母还都认识,他跟其他几个孩子说“他们家好像是干部出身,也比较有钱”,他们几个就去把这个同学骗过来绑架了。当时这个同学也跟他们求饶,说都认识,有什么话好好说。但是,未成年人实施绑架案,几乎是10个案件有10个都会杀人。绑架案其实是一种操作起来很难的案件,因为你要想控制一个活人,让他看不见你,记不住你的长相,今后出去也找把他杀掉。当他们杀不到你非常难。所以,这四个孩子只有一个办法—把他杀掉。当他们杀这个同学的时候,这名被害的同学还在说:“我们都是朋友,干吗要这样,有什么话好好说。”但是,他还是遇害了。